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2〕30号)的有关规定,拟同意正式设立中方县清韵文化艺术培训学校,一、学校名称:中方县清韵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中方县清韵文化艺术培训学校),一般表述为中方县清韵文化艺术培训学校,二、办学地址:中方县桃花源19栋D02、03、04号门面,三、举办者:贺爱霞,五、法定代表人:贺爱霞,六、学校类型:校外培训机构,八、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古筝)九、办学类别:营利性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我局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20号,联系人:中方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杨燃然电话:0745-2813253电子邮件:zfjyjb@163.com中方县教育局2024年10月15日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