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咸政发〔2023〕3号)、《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咸科技发〔2023〕7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咸宁市科技人才服务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科技人才服务专项二、申报对象2024年度入选《咸宁市百名专家人才库》的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一)以企业为项目承担单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1.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二)以高校、科研院所为项目承担单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1.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3.项目承担高校、科研院所须在咸宁市注册登记,四、申报要求1.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的科技人才服务项目负责人,以高校、科研院所为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人才服务项目,应在项目实施期内获批与项目研究方向相关的新的知识产权,2.申报企业与项目负责人无未结题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财政资金支持强度为科技人才服务项目10万元/项,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填写《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由申报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推荐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与推荐函和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市科技局,五、联系方式受理地点:市科技局二楼市创新创业促进中心(咸宁市银泉大道628号)业务咨询电话:0715-8132322附件:1.咸宁市科技人才服务专项申报书2.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3.2024年度咸宁市百名专家人才库4.2024年度咸宁市科技人才服务专项推荐汇总表咸宁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0月14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