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1.申请对象及条件:(1)按照规定在南康区范围内经办机构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每月按1557元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在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代缴职工医保,(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可领取3个月,累计缴费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累计缴费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缴费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3.申请材料:线下申请提交社保卡复印件、证件照,4.办理方式、地址:(1)线上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申请或支付宝赣服通申请(2)线下到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综合服务窗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