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21〕52号)和《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187号)的规定:对重新认定或直接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市县两级按1:1比例分摊,我市2021年第一批和第二批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有27家企业属于重新认定,86家属于直接认定,合计113家(见附件),经函商相关部门协助查询,未发现上述企业或个人存在涉黑涉恶及失信情况,现下达泉州级奖励资金1130万元,南安级奖励资金1130万元,附件:2021年度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明细表南安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