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支付2022-2023年度海南就业驿站东方八所站、东河站等11就业驿站运营管理费用的公示(第三笔尾款)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文件要求,现将就业驿站运营管理费用支付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如下:委托海南直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运营八所站付第三笔款项运营费壹拾肆万捌仟叁佰叁拾圆伍角整(¥:148330.5),委托海南直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运营东河站付第三笔款项运营费壹拾肆万捌仟叁佰叁拾圆伍角整(¥:148330.5),委托海南直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运营江边乡站第三笔款项运营费壹拾贰万肆仟伍佰圆整(¥:124500),委托海南中策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运营四更站付第三笔款项运营费壹拾肆万玖仟圆整(¥:149000),委托海南致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运营三家站付第三笔款项运营费壹拾肆万伍仟圆整(¥:145000),委托海南省旗帜人才测评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营华侨经济区站第三笔款项运营费壹拾肆万玖仟柒佰伍拾圆整(¥:149750),委托海南省旗帜人才测评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营天安乡站第三笔款项运营费壹拾肆万玖仟陆佰伍拾圆整(¥:149650),委托中智测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运营新龙站第三笔款项运营费壹拾肆万玖仟伍佰圆整(¥:149500),委托中智测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运营大田站、感城站第三笔款项运营费壹拾玖万玖仟陆佰圆整(¥:199600),委托中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运营板桥站第三笔款项运营费玖万玖仟陆佰圆整(¥:99600),请向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限: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