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关于脱贫劳动力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一次性交通补贴的公告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21〕40号)文件和《关于2021年加强有组织省外输出就业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2号)文件要求,对当年务工的脱贫人口,给予交通补贴,一、补贴项目:一次性交通补贴或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二、补贴范围:2022年度,河津籍农村脱贫劳动力,三、补贴标准:对当年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可给予最高不超过800元一次性交通补贴或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的省内用人单位就业的,可给予不超过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四、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2、脱贫劳动力证明(扶贫手册或市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3、劳动合同复印件4、出发地到就业地的交通费证明(车、船、飞机票等)5、就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劳动者在就业单位当年度2-3个月以上工资证明7、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五、申报方式申报补贴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名地点:河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59-870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