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科技局(经发局),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根据《宜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宜科字〔2019〕25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在研的宜兴市“陶都之光”科技攻关计划(现代农业类、社会发展类)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一、材料要求(一)中期检查项目承担单位(附件2、附件3)认真做好实施以来情况总结,填报《2024年宜兴市“陶都之光”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1),(二)验收项目承担单位(附件4)须提供下列验收材料,并按下列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1、《宜兴市“陶都之光”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5),3、《项目总结》(提纲详见附件6),4、《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7),5、《项目产品销售汇总表》(附件8),6、项目支出发票复印件、销售发票复印件、用户报告、产出成果和应用示范照片等相关附件,二、时间安排纸质版材料经各镇、园区、街道科技主管部门审查项目执行情况真实性并签署意见后于10月31日前将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农社科,相关文件可在宜兴市科技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http://www.yixing.gov.cn/kjj/),联系人:现代农业类:魏鏻87986283社会发展类:赵宁87986284附件:1.2024年宜兴市“陶都之光”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2.2024年中期检查项目(现代农业类)清单3.2024年中期检查项目(社会发展类)清单4.验收项目(社会发展类)清单5.宜兴市“陶都之光”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6.项目总结编写提纲7.项目经费决算表8.项目产品销售汇总表附件下载:宜兴市“陶都之光”科技攻关计划(现代农业类、社会发展类)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有关附件.doc宜兴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