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科技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现将市科技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公告如下:一、受理范围针对市科技局印发的或由市科技局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成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情形的投诉举报,二、有关要求举报人举报事项必须指向明确,事实清楚,举报材料内容翔实,举报材料应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涉嫌违反《条例》问题线索的相关事实和证据等内容,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市科技局依法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