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川发改项目〔2024〕476号)近期,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保障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建立省建设用地协调机制,全额返还地方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以银行保函方式预存土地(耕地)复垦费,实行省重点项目用林草“容缺+承诺”办理,国省重点线性工程项目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地且确需建设的,对国、省重点布局地区建设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项目,提前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市(州)建设的单位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项目,以及单位产品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省重点项目,分层分类建立环评服务保障台账,探索建立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省级统筹调配机制,进一步强化融资服务,落实省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机制、省项目投资挂牌督办通报工作机制和“面对面办公”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