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政办发〔2024〕38号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大陈黄鱼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0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椒江区大陈黄鱼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为进一步树立和践行大食物观,一、设立大陈黄鱼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根据《浙江省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农〔2022〕1号)相关精神,区级财政设立大陈黄鱼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大陈黄鱼养殖及配套产业链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营活动及其它符合品牌建设与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经济活动,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单个养殖设施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含上级补助资金),其中养殖设施建造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总额的40%,次年投苗养殖6个月后(与第二次补助时间间隔不少于1年)拨付剩余的30%补助资金,区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予以补助,项目验收合格后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予以50%、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含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其中育苗企业基础设施建成验收合格后拨付50%的补助资金,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含上级补助资金),单个企业区级资金补助不超过30万元,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0月8日印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大陈黄鱼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通知—椒政办发〔2024〕38号(法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