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4〕8号、苏财农〔2024〕14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兴化市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办法》确定的申报程序,完成了乡镇(街道)申报、资格审查、项目初审、市级专家组评审以及纪检全程监督等程序后,最终拟确定兴化市祥明养猪场等3家单位实施兴化市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生猪稳产保供)项目,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7日内与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15日联系电话:83326636、80259925附件:兴化市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生猪稳产保供)项目评审结果表.docx兴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