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各相关单位: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实施办法》(第11/2024号经济发展局规范性文件,现启动2023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科技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的申报工作,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企业,(四)“办公用房”是指在合作区内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含文化创意、科教研发、高新技术),(五)“澳资企业”是指投资人为澳门居民或者在澳门依法设立且从事经营不少于两年的法人,由合作区企业直接持有(不含代持)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或者直接持有(不含代持)合作区企业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二、补贴标准(一)对科技企业在合作区购置办公用房(不含配套用房和附属设施)自用办公的,(三)申请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的企业须承诺购买的办公用房自用办公,企业在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网址:https://ycfz.hengqin.gov.cn/),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对企业线上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实质性运营证明材料8.属于澳资企业或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重点科技企业认证的证明材料,(二)公示: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审核情况在合作区官网和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须于公示期内通过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诉通道反馈,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4月24日附件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实施办法》粤澳深合经发通〔2024〕13号.pdf附件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实质性运营认定规则》.pdf附件3.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申请表.doc附件4.申报材料清单.doc附件5.《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