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未来乡村等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计划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2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6号)、《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农发〔2020〕252号)文件精神,经项目库筛选,研究决定,下达建设项目6个,建设资金共计355万元,其中省级区域协调专项激励资金7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80万元,现将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县级财政资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5日,附件: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县级财政资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表.xls联系人:雷杰伟联系电话:0578—5620697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