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美丽中国,现面向全区开展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请各单位根据“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办法”(见附件1)进行申报,二、评审和认定程序(一)专家评审,评审时间拟定为2024年10月下旬,(二)公示,本次评审择优评出5-10个单位作为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认定结果拟定于11月上旬(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三)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定于11月下旬正式公布认定结果,区教育局委托区教科院对实践基地进行工作检查和督导,各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工作报告,配合做好管理工作,要注重提高中小幼学生的生态文明实践能力,附件:1.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办法2.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光明区教育局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