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湘农办发〔2024〕71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促进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有关提示》的规定,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决定建立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并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要求并有意在我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培育机构,二、机构类型主营业务包含有教育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培训的培育机构,包括:(一)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四)制定开班计划、组织教学实践、开展必要的跟踪服务及按期保质完成培育任务的能力,四、征集方式采用自主录入的征集方式,派人持相关证件到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自主录入到我市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六、相关规定1.没有进入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市级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2.进入我市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的培训机构必须主动接受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培育效果评价,3.虽然进入了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但是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今年不能承担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4.凡接受了我市今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但是未按期完成培育工作的培训机构,将从我市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中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