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企(指)〔2023〕58号)文件精神,经报区政府批准〔董批(转)2866号〕,现下达2023年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区级承担部分117.89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请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附件:1、2023年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区级配套资金安排表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3、指标要素明细表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福州市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