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各外贸企业: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4〕22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宁商发〔2024〕11号)精神,现启动征集2024年三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一)外贸发展相关项目1.2024年三季度进出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贴项目,二、申报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商务厅印发的2024年度《外经贸政策汇编》中的项目申报指南执行,四、提交材料各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申报材料校对、整理、汇总和档案资料,将《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资料明细一式三份,提交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资金申请报告编印顺序为:封皮、目录、资金申请报告、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申报专项资金及支撑票据汇总表、支撑补助资金的票据、其他证明性文件,六、其他要求(一)各企业严禁利用虚假项目和未实施项目申报项目资金,对提供虚假项目材料、凭证的企业,将停止对该企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支持,(二)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编印资料排版和装订的要求,规范整理提供项目资料,(三)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