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根据《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2024-2025年)》《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工作,三、评定流程根据《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工作,各镇(街道)人社分局受理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限内(11月8日前)将机构参评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组织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定、实地考察及复核,并按《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公示、公布评定结果,四、具体要求1.诚信服务等级评定结果是评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状况及实行差异化服务管理的重要依据,评定结果将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予以公示,2.各镇(街道)人社分局受理初审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材料时,3.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工作不向参评机构收取任何费用,4.请各镇(街道)人社分局10月11日前粤政易反馈工作联系人回执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孙伟贤,附件:1.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2.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标准3.诚信服务等级评定申报表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5.申报材料清单6.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工作安排7.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工作联系人回执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30日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doc附件下载:附件2: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标准.docx附件下载:附件3: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申报表.doc附件下载:附件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下载:附件5:申报材料清单.doc附件下载:附件6: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工作安排.doc附件下载:附件7:工作联系人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