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就业人员姓名补贴金额1温州量点智感科技有限公司甘宁12081.32温州量点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林琛易14702.23温州心辰贸易有限公司李孙豪11799.474温州市谷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陈娟娟12253.365温州市谷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林麦克12253.366浙数城市大脑(浙江)有限公司于佳豪12167.337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章珊珊11364.758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廖温豪11071.859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全彬尔3592.9810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郑云10778.9311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张世岩7185.9512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潘送燕10778.9313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李榕洁12081.314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王振10778.9315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徐雪滢7937.3516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林蕴儒8994.8517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陶洪财5153.6118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尤佳慧11823.2419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张欣8982.4420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金鑫3038.6221温州企帮帮会计代理有限公司徐琪琪11740.4422浙江驰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徐清瑜12253.3623浙江驰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徐彬芳12253.36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