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组织制定了《广州市文物活化利用促进办法》,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9月26日广州市文物活化利用促进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文物合理利用和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将文物保护利用相关要求告知合作对象,转让人应当将文物保护利用相关要求告知受让人,赋予的新功能应当符合文物保护要求,(三)应当符合社会需求,应当由保护管理责任人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实施不低于改造前水准的安防、消防措施,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依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符合《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24年11月9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