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铜陵市推进新建房地产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01-04
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新建房地产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我局草拟了《铜陵市推进新建房地产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联系人:徐帆联系电话:2820840邮箱:tlzjwfgk@163.com附件:1、《铜陵市推进新建房地产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2、《铜陵市推进新建房地产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2024年1月4日铜陵市推进新建房地产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皖发改产业规〔2023〕8号)等文件要求,一、充电桩建设、运营维护主体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新建房地产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的主体,房地产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安徽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验收,关于《铜陵市推进新建房地产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铜陵市推进新建房地产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铜陵市制定《推进新建房地产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意见》是积极响应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铜陵市在推进新建房地产项目中同步考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二、制定的主要依据《意见》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皖发改产业规〔2023〕8号)、《铜陵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三、《意见》主要内容《意见》由建设运营主体、建设比例、建设手续、建设标准、建设验收、运营和维护构成,建设运营主体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和机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验收,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和维护企业需建立安全职责制度、明确责任人并承担维修更新养护责任。

更多精选

  • 2024-03-07
  • 2024-04-02
  • 2024-04-02
  • 2024-04-25
  • 2024-05-09
  • 2024-05-17
  • 2024-05-22
  • 2024-06-05
  • 2024-06-05
  • 2024-06-06
  • 2024-06-06
  • 2024-06-13
  • 2024-06-21
  • 2024-07-08
  • 2024-07-12
  • 2024-07-15
  • 2024-07-16
  • 2024-07-26
  • 2024-07-29
  • 2024-07-29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