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镇(街道):为加强我县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农渔发〔2021〕4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4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计划投入财政资金28万元用于开展我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计划购置鲢鱼、鳙鱼、中华鳖(花鳖)、光唇鱼等鱼苗,用于放流苎溪漾、杭湖锡线、湘溪港、盘溪等水域,培养健康成长的水域生态系统,实施时间:2024年8月-12月,放流时间、放流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请各相关镇(街道)配合做好增殖放流以及渔业资源保护工作,附件:渔业增殖放流明细表,德清县农业农村局德清县财政局2024年8月6日附件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明细表序号放流品种投入资金(万元)放流数量(万尾/万只)鱼苗规格备注1鲢鱼、鳙鱼10≥800≥4CM鲢鱼、鳙鱼放流数量占比为1:12中华鳖(花鳖)3≥0.8≥15g3光唇鱼15≥30≥4CM合计28≥830.8抄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市农业农村局德清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4年8月6日印发3833904-45648-194-部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