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建设试点考核评价的通知》相关要求,经试点智慧商圈、智慧商店自评、州市初验、省商务厅组织专家组审核评估,拟对以下通过省级考核评估的智慧商圈、智慧商店运营主体给予适当资金奖补,现予以公示,序号试点智慧商圈、智慧商店运营主体1景洪市湄公河星光夜市商圈云南景兰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同德昆明购物中心智慧商店云南悦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3西双版纳融创茂智慧商店西双版纳融创汇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10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省商务厅据实反映,省商务厅业务监督电话:0871-63135027,63133171省商务厅纪检监督电话:0871-63163152拟稿:孙英校对:赵伟欣审核:涂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