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永祥农垦有限公司: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大城县2024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转用你单位位于东侧(东至大城县永祥农垦有限公司,南至大城县永祥农垦有限公司,西至大城县永祥农垦有限公司,北至大城县永祥农垦有限公司)的土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拟于2024年10月15日开始,赴你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5日,大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