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问:此次公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8月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使较长合同期限房贷的利率能够随市场利率调整,采用协商变更合同利率等方式批量调整了存量房贷利率,但由于现行房贷利率定价机制下加点幅度不能自主调整,答: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主要进行了如下优化:一是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市场竞争机制可促使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适时调整加点幅度,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引导商业银行于2024年10月31日前开展一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