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多次往返最多16个APEC经济体,旅行卡是迄今为止各经济体为企业人员提供的最大便利化安排,APEC商务旅行卡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与编码(一)事项名称: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二)编码:TE35020012345q999oQT000001二、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三、实施主体: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四、办理对象:企业五、办理依据:(一)《关于印发的通知》(外发〔2018〕6号),六、申请条件(一)与APEC经济体有业务往来或计划前往APEC经济体开拓业务的我市国有企业和注册地在我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为本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以下简称“旅行卡”),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上年度进出口额达100万美元以上(含)或与APEC经济体间业务往来金额达10万美元以上(含),2.上年度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以下企业上年度进出口额达50万美元以上(含),或上年度年纳税额达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市委组织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4.上年度前往APEC经济体参展3次以上(含),(二)旅行卡申请人须持有效中国护照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须是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在申办企业连续缴交社保半年以上(含)的高层管理人员、主要商务人员及技术人员,八、申报材料(一)《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简介表》原件1份,(二)《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简介表》原件1份,(三)申请人护照个人资料页彩色复印件;注:1.符合“上一年度前往APEC经济体参展3次以上(含)”的企业,九、办理流程(一)申办企业通过厦门市外办出入境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将旅行卡申请材料通过厦门市外办出入境管理系统提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