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罗源生态环境局、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三)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提升乡村民宿重点发展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公安局、文体旅游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民政局、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罗源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体旅游局、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文体旅游局、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金融办、文体旅游局、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二)强化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是民宿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县文体旅游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做好县域旅游民宿产业策划及发展规划,负责民宿产业发展的服务、统筹管理培育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指导推动民宿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民宿建设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县招商办:负责指导民宿发展的招商推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