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南沙开发区人才发展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1〕2号)规定,为做好你单位2021年度高端领军人才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南沙区高端领军人才二、考核内容及形式用人单位根据穗南开人发规字〔2021〕2号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本单位高端领军人才的年度考核工作,并填写《南沙高端领军人才年度考核情况表》(详见附件),三、报送时间及方式请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南沙高端领军人才年度考核情况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局政务邮箱:nsqrcj@126.com,四、工作要求(一)做好高端领军人才年度考核工作是落实南沙区人才政策待遇,各单位要协助开发区人才发展局及时掌握人才工作状况,帮助解决人才在南沙工作、生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激励人才扎根南沙创新创业,(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穗南开人发规字〔2021〕2号文的有关规定,按要求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对因工作调整、变动、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避免因年度考核而对人才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影响,附件:1.高端领军人才年度考核情况表(A证)2.高端领军人才年度考核情况表(B/C证)广州南沙开发区人才发展局2022年4月29日(联系人:谭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