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精神,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二、稳岗位——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标准实施,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稳岗返还申请,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三、提技能——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证书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补贴,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拨付返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