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工作,现将拟通过复核的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拟认定企业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提出异议的,附件:1.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2.北京市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拟通过企业名单监督电话:010-55520846,电话:15265606106)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