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关于印发<湛江市发展和改革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湛部〔2019〕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遂溪县300MW/6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遂溪县300MW/6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成后,二、《分析报告》主要结论1、主要风险因素《分析报告》识别本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立项、审批程序,项目施工方案,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施工期对周边交通的影响,2、《分析报告》对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提出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要点如下:(1)加快完备项目前置审批文件,(8)建立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责任制和联动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确保项目稳定建设和运行,主要征求公众可能关心的对本工程的选址方案、建设方案的态度,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