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要求,出台落实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措施,支持引进跨境电子商务头部企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溯源查验平台,支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场所,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直播,加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支持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等市场主体为其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出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措施,探索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模式退税便利化,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涉税辅导服务,鼓励高校和头部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应用人才和技能提升培训,鼓励行业组织举办跨境电商博览会、行业峰会、论坛、企业沙龙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