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项目申报原则1.项目应符合“十四五”国家以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方向,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引调水、大中型水库、防洪防潮工程、重点流域综合整治、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育种基地、远洋渔业基地、海洋牧场、优势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等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新能源发电或新型储能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供水设施(含市政管网)、污水处理(含市政管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危险、医疗废物综合处置设施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2.新申报:申报2025年在建重点项目,2.新申报:申报2025年预备重点项目,3.申报列入2025年预备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有具体计划安排、主要节点工作目标明确,四、项目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1.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核申报辖区内县(市、区)的项目,同时通过网络填报(新申报项目和2024年度省重点续列项目都须申报)提交相关信息,新申报项目名称、全国统一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业主单位请按正式批复文件填写,(六)电网、5G基站建设项目统一由省公司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