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建设工程企业顺利完成资质证书延续工作,现就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提示如下:一、请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并建议及早提交延续申请提示一:按照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为有效期届满60日前,若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延续的,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若企业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提出延续申请,但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同时可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业务办理--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中查看有关问题解答、下载《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考核要点》逐一对照考核要求,申请建筑业资质延续主要考核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和技术装备,申请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主要考核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未予核准的可在有效期届满前再次提出延续申请,二、请各有关部门做好督促指导服务工作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指导、服务本地建设工程企业做好资质延续工作,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8月27日相关链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资质证书延续咨询电话表单位咨询电话省住建厅0931-8929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