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永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持续发挥传统工艺在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推动作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非遗工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联合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第一批永宁县级非遗工坊评审认定工作,经实地调研评审,认定闽宁镇古法手工香非遗工坊等3家申报单位为第一批县级非遗工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若对下列非遗工坊资格有异议,请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向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通讯地址:永宁县宁和北街永红路2号联系电话:0951-8012650邮箱:ynxwgj@163.com附件:第一批永宁县级非遗工坊公示名单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