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的原则、范围和标准第六条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的标准化项目应当符合下列原则:(一)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第九条技术标准研制项目资助标准:(一)每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多家单位协助制定的,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资助(多家单位协助制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多家单位协助制定的,申报单位还应按项目类别对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工作组专项资助的单位,(三)申请国际标准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备案表》、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组织制定联盟标准的相关材料和联盟内企业共同执行该标准的协议或声明(各企业盖章)、实施产业集群联盟标准的相关材料(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产业覆盖面情况说明),(六)申请企业先进技术标准专项资助的单位,(七)申请标准化科研项目专项资助的单位,(八)申请承担制定市级产业标准体系或标准化规划专项资助的单位,(十一)申请获得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专项资助的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本专项资金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