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下达我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项目专项资金89.34万元,现就2024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项目进行重新申报,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利用省级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资金89.34万元,在全区范围内补助符合省级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各类温室大棚建设标准的温室大棚30亩以上,主要类型范围为智能温室、智能温控大棚一、智能温控大棚二、温室大棚一、温室大棚二、温室大棚三等六类符合省定补助建设标准的温室大棚,(二)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标准:棚体高度不低于4.6m,(三)智能温控大棚二建设标准1.类型一:肩高不低于3.5m,立柱圆管不少于114×2.5mm热浸镀锌钢管或外径不少于90×90mm方型水泥柱,(四)温室大棚一建设标准1.类型一:棚体高度不低于3.5m,(五)温室大棚二建设标准:棚体高度不低于3.5m,(六)温室大棚三建设标准1.类型一:棚体高度不低于3m,五、申报材料1.沙县区2024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项目申报表2.土地承包流转和备案等相关材料复印件3.有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个体申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六、上报时间请各乡(镇、街道)组织做好2024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项目重新申报工作,18950944313附件:1.沙县区2024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项目申报表2.耕地用途承诺书3.沙县区2024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项目汇总表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5日附件1沙县区2024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项目申报表经营实施主体:联系人、电话:所在县农业部门:联系人、电话:申报日期:年月日申报经营实施主体法人代表或户主联系电话注册资金(万元)成立时间法人代码或身份证号码具体建设地点(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经纬度开户行及账号、卡号土地规模(亩)总投资(万元)已建大棚规模(亩)种植作物新建开工时间预计完工时间申请补助温室大棚类型申请补助面积(亩)申请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元/亩)申请补助总额(万元)一、项目申报经营主体简介(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土地承包流转面积、拟种植计划、申请前已建设大棚情况、是否因灾重建等)二、拟实施建造情况(对照省定建设标准,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3沙县区2024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项目汇总表乡(镇、街道):填报时间:序号实施主体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建设地点(乡镇街道+村)建设大棚类型建设规模(亩)申请补助面积(亩)拟种植作物是否为2023年储备项目备注合计备注:1.建设大棚类型填智能温室、智能温控大棚一、智能温控大棚二、温室大棚一、温室大棚二、温室大棚三等六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