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我县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至10时15分在县城区统一试鸣防空警报,防空警报试鸣顺序及信号规定如下:一、10:00~10:03鸣放预先警报: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二、10:06~10:09鸣放空袭警报: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三、10:12~10:15鸣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共计15分钟,请各单位、广大市民和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9月10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