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4.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二)申请书填写,1.本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2)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格式,3.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2)“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重要报告或课程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境外拟参会人员名单、预期成果等,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三、咨询联系方式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