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门头沟区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现启动第2、3、9、11条政策2023年度应发资金兑现工作,本次资金发放通过“京策”政策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请申请企业于7月19日之前,按附件中链接登录“京策”系统,在线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导出pdf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在pdf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申报系统,企业使用北京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法人登录账号密码,第2、9、11条政策兑现采用白名单方式申请,如显示无法申报说明登录企业不在本次兑现范围内,如有疑问可与区科委联系,第3条奖励允许2023年工商税务迁入门头沟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咨询电话:010-69864967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4年7月3日附件政策申报入口第二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194290972800143360第三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迁入奖励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194291109899358208第九条技术合同登记奖励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194292674274086912第十一条科学技术奖获奖奖励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22945713329805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