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产业知识产权促进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知局〔2024〕64号)》要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现组织开展北京市产业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产业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且应保持相对稳定,选择相对应的“北京市产业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进行申请,2.申报主体在申报平台上查询初步审核意见,3.申报主体通过初步审核后,按要求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信封注明“北京市产业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上传《北京市产业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建设项目申请表》,上传《北京市产业知识产权促进中心项目建设方案》,邮件名称:北京市产业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三、审核及认定程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主体即作为北京市产业知识产权促进中心的建设主体,其他共同申报主体作为协同建设单位,结合北京市产业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