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健全项目优选联评机制,做好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工业用地中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项目,积极优化服务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各地根据工业项目产业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拍挂出让,各地可在不低于国家、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不同类别工业用地的出让最低价标准或地价修正系数,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各地要协同相关部门统筹做好民营工业项目评价、供地、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达产、验收等各环节的监管,规范工业用地续期管理,提升民营工业项目竣工验收服务质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9月18日附件下载: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业用地精准配置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