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改革工作的公告为规范我市会计建账工作,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会计工作秩序,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22〕9号),现决定开展我市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改革工作,推广应用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业务范围涵盖建账激活、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状态申诉、账簿申领等业务(系统和系统提供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三、建账单位登录系统:各建账单位在办理上述业务前,在主页上点击“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登录,或者通过互联网访问“海南省财政厅官网”,点击首页的“常用查询”模块中的“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登录,四、建账单位激活系统:建账单位首次建账登记须进行建账激活操作,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将同步获取海南省法人库平台信息自动完成更新,即通过系统向市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财务报表等信息,附件:1.《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22〕9号)2.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改革宣传手册3.动漫视频502BadGateway502BadGatewayopenresty"width="480"height="400"autostart="true"uimode="full"pluginspage="http://microsoft.com/windows/mediaplayer/en/download/">4.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操作手册5.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