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眉山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原则上每个项目负责人2024年度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指导性)且尚未完成验收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和课题参与人(参与项目2项及以上)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三)项目限额申报要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5个,三级乙等医疗机构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4个,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及以下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其他公益事业单位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二、支持方向与重点(一)支持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医药食品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所开展的关键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究与推广,(二)支持医疗卫生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三)支持安全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对于各单位申报的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或社会资金资助,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不签订项目合同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