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市工信发〔2024〕189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4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陕工信发〔2024〕234号)要求,现就我市申报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第八、九、十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择优推荐,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陕中企规发〔2017〕13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4年到期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符合相关申报条件,且在市级示范平台有效期内的,可自愿重新申报,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各示范平台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出具推荐意见,并于10月8日前,将推荐报告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工信局,同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联系人:中小企业服务处孟飞宇电话:86788979附件:1.推荐2024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doc2.《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4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陕工信发〔2024〕234号)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