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江门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江建市函〔2024〕1号)文件要求,为扶持我市建筑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同意对广东省台山市第六建筑工程总公司等2家建筑业企业予以奖励,共计奖金3372055元(详见附件),请致电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监管股反映,附件: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专项资金汇总表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27日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专项资金汇总表序号单位名称奖励标准计算方式奖励金额(元)1广东省台山市第六建筑工程总公司对在我市落户的二级资质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和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连续三个自然年度给予企业对我市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增量的50%、30%、20%的奖励,产值增量×1.5%×调节系数×30%=4230000元×1.5%×0.95×20%≈12055元120552广东省台山市第六建筑工程总公司首次升级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一次性奖励500万元,首次升级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一次性奖励300万元,3000000元30000003捷德纺织(台山)有限公司对2020年11月2日起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办理施工许可,选择本市建筑业企业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给予施工合同价5‰的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的计算,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总额为准),施工合同价×5‰=72145100元×5‰≈360000元360000合计337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