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9号),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局务会议研究,我局已批复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购置3(台)套设备,共申请补助21万元(莆秀海渔〔2024〕22号),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因场地原因申请调整建设内容,8月22日我局组织专家组对调整内容进行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调整,现拟调整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建设内容(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向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8月30日联系电话:0594-5886989,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2024年8月22日汇丰食品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调整后建设内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公司建设地址建设内容总投资建议财政补助资金1汇丰食品新建冷冻设备项目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笏石镇秀山村购置1套快速冻结设备和2台制冰机,69.518.45合计69.5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