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核查,杭州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8家余杭区医保定点单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协议约定的行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其中涉及医保基金违规支出的,按规定追回,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现将案件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中止开始时间中止期限1杭州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5日4个月2杭州万众药店2023年12月20日4个月3杭州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0日2个月4杭州雨花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余杭闲林文卫路中医诊所2023年12月28日4个月5杭州余杭古芝庐中医诊所2023年12月30日2个月督促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1杭州余杭何备连中西医结合诊所2杭州余杭黄湖王金金中医诊所3杭州余杭明怡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上一篇:余杭区2024年第一季度定点医药机构处理情况通报下一篇:余杭区2023年第三季度定点医药机构处理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