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家电以旧换新和购新活动力度,现面向全县征集符合要求、自愿参加活动的经销商,一、报名条件(一)依法在茂县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开展以旧换新的经销商还需与具有家电回收拆解资质企业签订回收协议,(三)经销商具有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四)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六)协助消费者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填报数据并上传相关凭证,开展回收业务的经销商还需提供旧家电回收拆解有效资料,(四)开展回收业务的经销商还需与具有废旧家电拆解回收企业服务资质证书企业签订的家电回收协议,于2024年9月25日前交茂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政府集中办公大楼二楼A221),三、名单公示县经信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经销商进行公示,公示期内(2024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列入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经销商,四、相关要求经销商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茂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