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4年惠州市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应用,组织实施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应用,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登记,(二)申报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项目申报承诺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五)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和可行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1)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首次申报的单位在“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申报人通过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2.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将《项目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五、申报时间(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7:00时,(二)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7:00时,(三)报送项目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7:00时。